今天中午看Yahoo奇摩網路新聞時
看到了這篇報導
真的是氣到我不知該說啥好
文章的標題是
【網拍面交族注意 捷運將開罰1千5】
這....是怎樣
連在捷運做個面交也不可以唷!!
居然把面交的過程是為流動攤販一般
當做營利的行為
有需要這麼嚴苛嗎?
政府已經缺錢到如此地步了嗎?
這種錢也要向我們A
真的是想錢想瘋了...........
有些激動(不好意思,身為一個網拍族!!感同身受)
摘錄新聞文章片段:
習慣利用捷運交易網拍物品的大台北地區民眾,要注意了
台北捷運公司已經盯上「網拍族」準備開罰
一張罰單最少1500元,被抓到,還屢勸不聽,最高可能被罰到7500元
提醒網拍族,其實台灣高鐵也嚴禁面交商品或丟包,
被抓到最高可罰北高票面1490元,可別為了省小錢,荷包反而大失血
連高鐵也是一樣...真的是有嘆不完的氣!!
完整網路新聞頁面
網拍面交族注意 捷運將開罰1千5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081006/8/175cr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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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很低級 如何判斷是朋友間幫忙買的物品阿 低級
非常可惡吧!! 這樣也要A我們的錢 世界變了..... 唉~唉
真是奇怪了,又不是賣毒品, 警察都不抓壞人, 這樣會不會算是濫用公權力啊?! 小王子
小王子~ 我只能說這個社會變了 變的變向的向人民討錢 每每的期待薪水多加點 但往往看到的只是民生物質不停的漲 所以一切靠自己吧~
好誇張...政府有這麼缺錢嗎= =!! 未免也太無聊了吧...這樣也要抓...
是呀~ 真的不知該說啥才好 無奈.....
=.=政府要收保護費!!
似乎已經成了要使用請付費的情況 樣樣都要錢....那誰給我錢
呵呵!好瞎喔!
想要A我們小小市民的錢 怎麼不管好大官們A的前來的實在點 是吧~
第一次看這新聞,有點疑惑說...到底要怎樣認定拿錢出來就是網拍交易?難道在捷運站裡,不能把錢掏出來拿給別人??執行上應該很有問題吧...
定義上我也不知 不過這種規定就已經讓我覺得太扯了 小小市民做個拍賣的小錢也想A嗎? 真是的.......